樓體亮化的目的是勾勒樓體的形狀輪廓,使其在夜色中顯現其形體。對于高大雄偉的建筑,亮化渲染應該平分秋色,無輕重之分,從感官效果上應該是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都能凸現樓體的高大雄偉;從色澤上,應以暖色為主色調,暖色與樓體在夜色中呈現的冷色形成鮮明的色差,使樓體的輪廓更為明顯,同時,暖色的光域寬大,有使樓體外延擴大的感覺;在顏色的動感上,應以靜為主,或少動,以襯托樓體的高大、冷峻、嚴肅與端莊;同時,樓體亮化要與周圍的環境相搭配,置身鬧市則應以色澤、動感與周圍相爭輝。環境寬闊靜謐,則應以靜為主,或靜中少動,有猶如出水芙蓉般亭亭玉立的恬靜的觀感。對于單薄矮小的樓體則相反,就要從局部入手,濃墨重彩,以局部色的艷麗和動的眩目來遮掩其單薄矮小的先天不足。
樓體照明的常用方式:
泛光照明:泛光照明通常是用投光燈使樓體的亮度明顯高于周圍環境的亮度的照明方式。
輪廓照明:輪廓照明是利用燈光直接勾畫出樓體的輪廓的照明方式。
內透光照明:內透光照明是利用室內光線向外透射的照明方式
重點照明:重點照明是利用窄光束燈具照射局部表面,使之和周圍形成強烈的亮度對比,并通過有韻律的明暗變化,形成獨特的視覺效果的照明方式。
建筑化夜景照明:將夜景照明光源或燈具和樓體建筑立面的強、柱、檐、窗、墻角或屋頂部分的獎助結構連為一體,并和主體建筑同步設計和施工的照明方式。